第1个回答 2012-06-26
找老板去要。如果老板不给,直接到劳动局去告,要求仲裁。劳动法有规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找老板去要。如果老板不给,直接到劳动局去告,要求仲裁。劳动法有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26
可以先与用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申请仲裁。若不服仲裁,还可向当地区(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3
第一、暑假工的劳动者的身份为学生,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最多只能算是雇佣关系。被单位辞退是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条款索取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但是员工的工资单位必须按时发放。
第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出面进行调节。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第三、劳动仲裁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二、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三、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四、劳动仲裁的审理程序,一般如下所述:
1、组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双方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4、仲裁裁决
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裁终局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对非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调解书、裁决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