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公司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书,还没到一个月公司就让我提前走人,问?在法律伤合程序吗?

如题所述

    符合法律规定,职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书,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回复,逾期职工可视为自动离职。

    辞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单位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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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1
可以,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不需要经过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同时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没到一个月就让你走人表示他们同意了你的辞职,你们达成了一致。所以你可以顺利离开了。
第2个回答  2012-06-21
符合法律规定。单位在接到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劳动合同法》作出提前一个月辞职申请规定,是说如果一个月内单位没有作出决定,职工可以合法离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6-21
1、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是为了避免给企业带来损失,给企业交接和安排后续人员留下时间
2、如果公司让你提前走,只要你本人同意就可以,一般公司批离职时间和你申请的时间是不相同的
3、让离职员工提前走,一来是避免交接后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二是怕给公司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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