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辞职了,但是公司要我提前走。请问公司是否触犯劳动法?《无合同》

虽然没分,可是希望大家能帮帮我!

楼上的法律维权意思很淡薄啊。

1.除非劳动者提出要求在递交辞职信后不到30天内离职(即提前离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递交辞职信30天后办理离职手续。

2.没有劳动合同,不等于劳动者没法维权。用人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支付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只要你能证明从哪天开始入职上班的。

3.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单位也不能随便辞退劳动者,即使在合法的试用期内,如果单位不能充分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也不能辞退。

4.在实际中,楼上的“提前走跟晚几天走的道理一样”说法也可以理解并操作的,如果单位没有其它大的违法行为对你造成损失,那么也不必太在乎是否早走。如果单位有其它大的违法行为对你造成损失,那么你可以新帐老账一起算,向劳动部门申诉,比如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2-16
实话,不管你提前不提前,你没签订合同,没有法律效应.
第二,你已经想辞职了,何必在乎那一个月或者几个月.提前走跟晚几天走的道理一样,并且你没有合同,你的公司有资格当天辞退你.
你去看看我的回答,很多都是你这样的.
第2个回答  2009-02-16
没有合同,这个就靠公司的良心了,法律层面上比较困难,我给你提供一个方法,你找到你最后在公司工作的证明,比如考勤,最后做的业务单,一定要有签名,然后去法院,后续可以认定是实际的合同关系,这样你可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第3个回答  2009-02-16
1、2008年1月1日起不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双倍支付工资。
2、在你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情况下,单位提前要你走,并不违法,但应当结清工资。
3、从你所的情况看,没有合同,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办理保险的话,可以要求单位补办保险,补缴费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