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我的劳动合同弄丢了,怎么办?

我和单位从2002年开始签合同,一直到现在仍然在职,期间,签过(续签)过好几次!首先,签合同时,一式两份,可单位两份全拿着。最近我因为需要用劳动合同,所以,找单位要合同,单位只拿出2011年签的3年期的合同,其余的人事部的人说找不到了,说当时一式两份,一份给我们放档案里,一份单位留存,让我去档案里看看,我调档案里有我2002年至2004年,然后就是2011年的,缺少2004年至2011年的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护我的利益?请您帮忙支支招

  档案里面你被丢失那几年的工作履历记载,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可以作为你那几年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证明,不影响你应当享有的权利。
  不过,依法劳动合同应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执一份,你可以向用人单位索取,单位不给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求助;也可以复印一份要单位盖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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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5
我来回答: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作为甲乙双方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方持有一份,对于单位弄丢你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的话,用人单位不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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