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废标流标后怎么办?

企业工程第一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评标结果废标。第二次改为公开招标、不足三家后流标。第三次公开招标、结果废标。现在是还要继续招标?还是可以指定?

建议总结废标原因,再采取措施如扩大招标信息发布范围、审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是否设置合理等。如经调整后还是没有投标人投标或有效投标过少明显缺乏竞争,可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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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总结废标原因,然后采取措施如扩大招标信息发布范围、审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是否设置合理等。如经调整后还是没有投标人投标或有效投标过少明显缺乏竞争,可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个人意见供参考。追问

是工程招标

追答

不管是工程还是货物或服务招标,都的履行相关程序

不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直接发包,不用再行招标。

追问

必须招标项目,已经第三次废标了,现在严重影响到工程进度了

追答

向原项目审批部门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才可以直接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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