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教师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1年),还在试用期内,没有签合同,违约是否要赔违约金?

通过县里的招教考试,招聘公告写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1年试用期),没有签合同,教育局收了档案。但是口头说过如果干了1年,就要赔剩下4年的工资,现在已经工作了半年,教育局也没有给我们培训
如果我现在要辞职,能不能拿回档案,教育局有权问我要违约金吗?

您可以辞职,违约是由教育局负责举证的,口头约定难以举证,除非您自己承认否则没效力,何况赔偿条款明显很不公平。至于您的档案对方没有权利扣留,好好协商了,不行就去找上一级教育局投诉。追问

我跟教育局申请了辞职,但是教育局说人事关系没办理好,辞职一分钱的财政工资都没有,现在工作一个学期了,教育局的这种说法合理吗?

追答

不合理的,工作都是要支付工资的,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如果有造成损失要求赔偿的,必须证明损失存在。不给工资可以找上级教育局或者去劳动局投诉。

追问

好的,非常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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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04
那很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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