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货,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款,那么是否可以以对方未交付货物为由拒绝付款?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付产品,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乙方货款。那么如果实践中乙方迟延交货了,那么甲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乙方价款?烦请回复,谢谢。

你好,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实践中乙方迟延交货了,那么甲方是有权拒绝支付乙方价款。
纵横法律网-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马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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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30
可以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结合你这个案例,买卖双方互负义务,并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所以,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30
无权拒绝支付货款,因为付款的前提是签订后10日支付,而不是收货后支付。
第3个回答  2012-07-30
可以,甲方具有先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可以拒绝支付价款。
第4个回答  2012-07-30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参考资料:合同法

第5个回答  2012-07-30
要看你合同中是否对迟延交货的违约行为有无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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