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曾经开过公司,然后公司也倒闭了。现在大四了,学校要求应届生得去实习,签署三方协议,然后我打算就拿我家公司曾经的章给盖上去。但是对于现在已经不存在的公司,档案专辑详细地址这个栏目不知道该怎么填写,可以填自己家地址,然后跟着自己跑吗。。
是直接在”档案转寄详细地址“那个栏目填写:”派回原籍“吗?如果这么填写了之后如果我找到了工作,那个档案是在哪里取得?
建议你用铅笔写上派回原籍。毕业后学校会寄到你生源地的人社局(或人事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