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3个子女(大女儿、二女儿、儿子),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老伴决定把房屋直接过户给孙女(之前已经给过2个女儿房子,所以她们应该是同意的,奶奶这样做也是为了减少今后再过户的麻烦),在操作上有问题吗? 因在百度中搜到的信息是:“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不包含第三代,请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孙女20岁了
那就没什么问题了,主要解决剩下的八分之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