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一公办学校当生活老师,从高三一开始节假日(寒,暑假,大小节日)学生都要补课,任课老师有补课...

我在成都一公办学校当生活老师,从高三一开始节假日(寒,暑假,大小节日)学生都要补课,任课老师有补课费,我们从来没有任何补贴,请问学校这样的对待我们,违法吗?

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如果教委同意补课,有补课费是正常的。如果不是教师,是合同工或临时工,是不享受带薪寒暑假,自然没有额外酬金;如果你是学校正式工,学校这样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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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4
肯定违法,不管你是什么岗位。只要你在休息期间加班都应该有报酬。以前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们找到了劳动仲裁,讨回自己的合法应得的报酬。如果需要 我可以帮你写仲裁申请书 但是一旦你这样做了 单位领导会对你有很大意见 很可能影响你的工作 得有辞职的心理准备
第2个回答  2012-04-24
生活老师是干什么的?
区别于任课老师是不是因为没有“教师证”
我倒觉得,学校公然敢不给你钱,肯定有恃无恐,毕竟成都是个大地方
你要是觉得不合理,可以去起诉
但是要想好了以后可以怎么办,因为不管赢了输了,学校都对你另眼相看了
第3个回答  2012-04-24
本来补课都是属于违法的,必须事先要征求教委的同意。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教师本来相当于公务员性质一类的,享受国家正常休假,寒暑假期应该也有相应的休假规定,但是学校如果违反规定的话当然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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