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公司上班,我是驻国外施工工地工作,在哪里就没有休息日,也没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在回国休假的时候,和单位领导吵了几句,单位就把我给开除了,我想要回我在国外的加班工资,可我又听劳动调解的工作人员说,单位要出具一个考勤表,我的加班工资就要不回去,我说没有我本人签字的考勤表有效吗,工作人员说有效,可我在网上看劳动仲裁的视频,老师讲必须有本人签字才有效,我不知道谁说的正确,假如单位要出具假的考勤表,我该怎么应对?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解答,正如您所说,我们就是一个国外的建筑工地,我还有一点疑问:1、单位根本就没有考勤表,更别说打卡机、刷卡机了,我是担心在劳动仲裁时,单位出具一份Word文件,自己打几个表格,把我的名字打上,说这就是我的考勤表,您说劳动仲裁委员会要认可,我怎么答辩呢?2、我在国外的月薪是1.3万元,在合同上签的是1千5百多元,那要赔偿的时候,按那个工资算呢?平均工资就是1.3万+0.15万,除以我工作的月数吗
追答你好:
1、无论如何,考勤表不可能说公司随便一弄就可以有效,正规的考勤表必须有考勤员以及个人签认。如果没有你个人签认,也要有具备条件的考勤员签字。比如你所在工地的你的上级领导,比如科长啊、领队什么的,因为他们能够有条件记录你的实际考勤情况,公司随便出具的WORD是不可能具备效力的。最起码有效力的话也是最小的。答辩时你就可以说没有你个人的签认,同时你拿出自己在国外工作时出勤的证据,比如工友的证明,这就是最好的证据。
2、你的平均工资是按照你收入台账来看的,所有公司的职工都会有个人的收入台账,计入个人收入台账的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嘉奖等都算在内,这个看你们公司具体的操作,不过肯定是上年度全年的收入总和除以月份。
如果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满意请采纳,欢迎多给分哦,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