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不让走,他们曾口头答应一个月后让我走,可现在时间就差几天他们反悔了,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或者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申请,到30天后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提前3天即可。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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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4
那就是他们的问题了,你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你要离职了,在人格道德方面你做的很到位了,通常单位、企业都是提前一个月说离职或者填写离职申请的,如果你就那么走了他们不也是没办法么,看你是不是真心想走了,但是他是口头告诉你的说可以,希望你尽量去沟通把,如果真的有急事或者不想在做下去,就直接点告诉他们你的想法,合情合理的话,他应该明白的
第2个回答  2012-11-14
这是你的权利,不管他们用什么理由都不能强制你,劳动法规定员工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有权利提出辞职,如果他们强制那么他们是违反了劳动法的,除了结算你的应有工资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你知道吗?但是前提是你上一个月是用书面形式提出的辞职,要不然没有证据。
第3个回答  2012-11-14
你是怕他们不给你工资吗,辞职是你的字油,谁敢不让你走,敢扣你钱,打110,不砍思他们,邪的没名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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