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年购买了套二手房,当时原户主说户口等半月以后再迁出,买房时候于户口问题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上是这么写的是,拿出1万元作为户口迁出押金,要求原户主保证在XXX日迁出,如果不按照协议执行,双方可通过法律解决。过了几天,原户主就联系不上了。现在都过去2年了,我的孩子已经出生,原户主还没有迁出,也找不到他。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能去派出所要求强制注销原户主在这房子的户口么?(我是山东的) 还是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可是又联系不上原户主,怎么办?求大神指点。
感谢您的回答,其实我担心的是,如果以后我想把这个房子卖了,而原房主户口还在这个房子上,会不会影响卖房子···还有,如果以后拆迁,那原房主会不会也可以占一些补偿。
追答房子卖了,对方肯定是要过户的,,如果不能过户人家肯定也不买,所以,过户的房产证上不会再有原户主的名字,拆迁什么的也和原户主没关系,哪怕是原户口也在那里也不能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