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浙大给强奸犯留校察看处罚,这样是合理的吗?

如题所述

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个男生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行,已经对其他的人造成了伤害,并且法律已经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浙江大学对于这样一个犯了强奸罪的人,也不影响他的毕业与学籍,这样的处理结果不仅是被害人难以接受的,也是广大民众所不能接受的。

这件事情发生在前几天,这名男子约这个女生一起去酒吧里面喝酒,后来他就趁女生醉酒之际,带至了自己的出租房,进行强吻与强摸,想要和这个女生发生性关系,在这个女生强烈的反抗和称其要报警之后停止了其违法犯罪行为,后来在女生没有报警之前,他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学校方面给出没有开出这名男子学籍的理由就是此学生为初犯,并且已经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进行了强烈的忏悔,而且他又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又是毕业生所以为了不影响他的前途,就没有对他进行开除学籍的处分。

但是我觉得这样大学这样做恰恰是不合理的,因为你不曾考虑到这件事情给那个女生带来的影响,也不曾考虑到这件事情社会是怎么评价浙江大学的?作为一个双一流大学,对一个犯了强奸罪的人却是这样的处理结果,你还敢让别的家长把自己的女儿送到你这里来上学吗?

你只是觉得这个男的表面上已经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忏悔了,但是他真的已经悔过了吗,这是你了解的吗,在他背地里又在朋友圈里发那种我的开心又回来了之类的言论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觉得你做的是对的还是怎么样,我觉得浙江大学就这件事情不能给社会一个交代的话,可能许多的人都会记住这次浙江大学做的事情,而浙江大学的形象也会在社会上有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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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6

我认为不妥,从轻处分有失偏颇。

努尔特巴特尔于今年4月份被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强奸罪后,浙江大学于近期发布对其留校察看的处分,法院和学校从轻处置的原因众说纷纭,有种说法是努尔特强奸未遂和自首,但大众所理解的还是所谓的“民族身份特殊性”。努尔特作为少数民族学生,来自贫困地区,这些似乎都让他成为了所谓的“弱势群体”,于是乎从法院到高校,努尔特都获得了极大程度上的宽容。这种特殊的“照顾”是否变了味?这是全体社会都需要思考的一件事。我们对待少数民族人群确实需要关照和接纳,这是有利于民族大团结的。

但在一些是非问题上,绝不可模棱两可。浙江大学根据校规条例做出留校察看的处分似乎合情合理,但校规上说的是“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这是个选择,浙江大学党工部选择了较轻者。首先,浙江大学没有做好一个高等学府应有的模范作用。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名校,浙江大学应该为社会输送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而这其中“德育”是基本,试问一个试图强奸女性的学生,值得被特殊照顾吗?有人说这是救赎性教育,那么监狱的作用是什么?我们是可以给年轻人一个机会,但他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付出深刻的代价,这是成长做人的必修课,人应当学会承担后果。

少数民族的身份是这次判决的聚焦点,不可否认的是在判决时这个身份对努尔特起到很大的保护作用,但我希望不要因此激起矛盾。照顾实在不失公允的前提下实行的,努尔特不能代表全体少数民族,莫让行政气息干扰了一所高校应有的治学,“求是”是浙大大学的精神啊

第2个回答  2020-07-23
这样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个人所犯下的罪责是特别严重的,应该要加大惩罚的力度
第3个回答  2020-07-22
不合理,因为强奸犯是罪大恶极的,应该直接被开除。
第4个回答  2020-07-22
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应该基于更加严格的处理方法,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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