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老人在工作岗位上脑出血,单位应负哪些责任?

园林工人66岁,在工作区域内突发脑出血,持有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时间两年,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医疗保险。现在医院治疗32天了,丧失自理语言能力,有轻微知觉。请问单位应负哪些责任?

按照你说提供的老人年龄已经过程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在从事劳动过程中突发脑出血,这情节不应当认定工伤,只能属于劳动关系或者说雇主与雇员关系,应该是临时工的性质。但是雇主也应当对雇员提供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但法律中规定,脑出血是患者自身身体状态的一种体现,好比心脏病,如果一旦在工作过程中发病,那么一般这种司法解释或是案例都认为雇主与雇员各承担一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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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4
此职工如果没有既往病史,此类情况应属于工伤。如该职工加入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医保机构负担,剩余部分由单位负责。
  如果该职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则由单位负责。如单位不肯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2-05-14
工作时间两年说明老人是64到单位工作,那么就不会是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医疗保险的
现在医院治疗32天了,丧失自理语言能力,有轻微知觉。请问单位应负哪些责任?
因为是雇佣 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脑出血是工作原因各种安排的工作导致,单位恐怕只有道义上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5-14
因为已经过了退休工作年限,为雇佣关系,单位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所以单位没有责任.
纵横法律网-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杨艳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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