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暂停3个月,能补缴么?

我离职也差不多有3个月了,我的养老保险,我之前的单位给中断了。请问中断3个月对社保有没有影响的?还有我的医疗保险,今天去看病挂号,人护士说我的社保卡已经被拉黑了,因为医保断了,就不能享受这个待遇了,请问医保停3个月,还能补缴么?如果不能补缴那之前的缴费是不是都作废了,以后又要重新缴费累计了吗?要等多久才能再次享受医保呢?

  医保暂停3个月,可以补缴。

  如果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含医保)的,应在终止合同3个月内(不含3个月)(每个月20日之前),携带以下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医保暂停相关待遇:

  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次月暂停享受相关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每个月20日之前)以内补缴到账的,从补缴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再补缴视同首次缴费,需自补缴医疗保险费须连续按月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

  对于已申领银行缴费卡的参保人员,应连续不间断于每月20日前存足当月应缴养老、医保费(若之前月有欠缴养老、医保费用的,应存足当月及之前月所欠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合计应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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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20
可以补交的。补足后下个月开始生效。具体可以参照下面资料

在同一医保年度内,城保在职职工停止医保待遇后,又恢复参加城保的,按实际停止待遇月数,在本医保年度已计入的个人帐户资金中予以扣减,不足扣减的,从下一医保年度计入资金中扣减。如恢复参保时已足额补缴了医保费,已计入的帐户资金不再扣减。

城保在职职工停止医保待遇与恢复参保不在同一医保年度的,在恢复参加城保并计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时,应按照停止待遇之月至停止待遇月所在医保年度末的实际月数,扣减已经计入的资金,不足扣减的,从下一医保年度计入资金中扣减。如恢复参保时已足额补缴了医保费,已计入的帐户资金不再扣减。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按规定足额补缴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补结算)。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保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追问

以前我是单位买保险的,如果我补缴,是个人去社保局补缴,这样可以么?一般补缴的时间限制是几号到几号?

第2个回答  2014-09-22
可以补交的 放心 不过要补足之后的次月开始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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