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新准则下面没有待摊费用和应付福利费的科目,我是要在新准则下面新建这2个科目,然后分别转至预付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吗?
另外,他们之前做账有“所得税”这一科目,而现在新会计准则已经没有这一科目了,但是所得税有余额,我现在按新准则建账是要怎么做呢?这种新旧衔接的账最麻烦了,不管怎么样,不胜感激啊
新会计所得税费用 不就是所得税吗
追问不是说两者是有差别的吗?如果新准则里的所得税费用就是所得税的话,我可以直接把旧制度下的所得税计入新准则下的所得税费用吗?还是需要怎么做?
追答没什么差别的 就是叫法有些不同的 可能会有些细微处不同 但是它俩是同一科目的 就像应交税金叫应交税心费一样的
追问好的,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