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为什么说产品责任应该是在无过错归责中呢?具体如何理解

如题所述

你可能把产品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搞混了。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规则原则,而产品质量责任是过错规则原则。
两者的区别在于:产品责任是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后,可以找商品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请求赔偿,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对于消费者来讲,既可以找销售者赔,也可以找生产者赔,也可以找销售者和生产者一起赔。这种责任不问销售者和生产者是否存在过错。除非满足这三个条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当下技术不可能检测出产品缺陷;产品未投入流通环节的;产品投入流通环节不存在缺陷的(投入流通环节是指,在产品出厂到销售者将产品交付到消费者手中这个环节)。只有满足着三个条件中的一个,生产和和销售者才不承担责任,而且要承担举证责任。
而产品质量责任如果仅从民事上来讲,可以视为一种违约责任。这种责任不要求引起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因为消费者和销售者、生产者之间在买卖的过程中无形就形成了一个买卖合同,生产者和销售者要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无瑕疵担保义务,如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就是违反了这个义务,也就是违反了合同约定。
不知你明白了没有。追问

我明白了。你太厉害了。你是法律的学生还是老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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