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我国的行政复议提请机关有两种情况,其一上述所说的提起行政复议机关。其二为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扩展资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二、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内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