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我想合伙开个公司,朋友以股东形式出资50%,我自己出资50%,我做法人。这样的话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吗

还是是合伙企业?朋友以股东形式出资,这样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法人,法人也是我,到时候股东之间有纠纷的话会有潜在问题吗?是不是没有,因为法定代表人是我,有纠纷的话需要法定代表人处理负责的对吗?

1、根据你们自己的情况而定,可以选择登记注册为有限公司,也可以选择登记注册为合伙企业,随便你们,但在责任承担上,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合伙人按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合伙企业中至少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和无限连带举个例子简单说就是:企业全部资产只有20万,但企业欠了别人100万,债主上门来了,如果是有限公司形式就只能拿走20万,剩下80万他倒霉。如果是合伙形式,拿走企业的20万后发现合伙人个人还有80万,那么不好意思,无限连带全部拿走抵债。所以在现在,因为无限连带责任的问题,除一些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主要依靠合伙人个人能力的专业性服务性机构外,选择合伙企业形式的较少,一般都是公司形式。

2、股东不是出资形式,股东是身份,出资形式是货币、实务、知识产权、劳务等等。公司形式才有法定代表人,合伙形式没有,而是由合伙人约定或推举一个或多个执行合伙人委托其负责处理全部或部分事务,也可以不约定,各干各的。

3、公司形式下,股东间的纠纷由股东按约定自行解决,与公司本身无关。处理时股东纠纷时你的身份是股东,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是公司不是代表股东,只有公司与其他方(包括股东)发生纠纷时,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来处理或承担责任。合伙下,合伙人纠纷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表决处理。

4、要说潜在风险,就是如果各出资50%,又没有其他约定的话,最后听谁的是个问题。所以无论是股东协议还是合伙人协议,在注册前把各项事务约定好才是最重要的。

总的来说,还是建议以公司形式注册,其他的去找《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相关的法规来看看吧,懂点法终归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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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2
一般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50:50的股权比例是有隐患的,未来有纠纷的可能比较大,最好有一方超过50%,甚至超过60%,毕竟公司创业不容易,必须有一个人负主要责任。
所谓一个法人是指注册成立的公司,你只是这个新诞生法人的代表,在有法律事务时代表这个法人去处理,比如签署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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