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共同开了个有限公司,各出资百分之50,一人10w。我是股东他是法人。由于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我选择退出,他愿意接收我的股份,但是我得承担债务责任,但是大家也知道有限公司的股东只需承担自己认缴额的责任,也就说我只需要承担那10w,这样变成我就是拿不到钱也不用那钱还债是不是这样???
公司法不是这样说的。
追答请咨询一下律师。
就是我不管亏损多少我只需要承担我出资的那一部分就是了对吧?
追答对的
什么?
比如现在亏损是是30w,我是负责30w的百分之50呢还是负责我出资的百分之50也就是10w呢?
那你告诉我这句话怎么理解?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追答就是你所承担的债务不会超过你的投资额
追问对啊。所以我说如果现在是亏损30w的话。我只需要负责我出资的那10w就可以了是吗?其他的没有我的责任是吗
追答原则上是的
追问如果最后闹到法院法院是否会依据这个来判定?
追答按照法律来说,你们每人承担10万元债务,剩下的用公司的资产来抵
追问那如果公司资不抵债的话呢。
追答打官司吧,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上面是网址,参考一下
追问这样看下来我还是付有限责任而已。
追答你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一下,能不打官司,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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