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现在公司不给我最后一个月工资,而且也上班的几个月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

我没有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现在公司不给我最后一个月工资,而且也上班的几个月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有什么办法吗?下面图片是我欠合同!麻烦懂得帮忙看看,谢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四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在先,法律没有规定劳动者因此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费和发还工资,依法维权。
附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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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4
去劳动局告他就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15-10-04
违反劳动法了,可以告公司
第3个回答  2015-10-04
去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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