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就业协议书不去算违约吗

如题所述

不算,如果是未经过学校同意和审核的双方就业协议,理论上来说不需要赔付违约金
如果是由学校参与的就业协议(也称三方协议),若单方面违约需要缴纳违约金,企业开具解约函,和你解除就业协议,学校审核,你就可以重新签约其他企业。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企业就工作的一种意向性协议,它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都是可以反悔的,在没有对双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反悔也都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协议。该协议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表示对于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毕业生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入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确定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具体。
由此可见,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另外,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等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予以认可。
从上可见,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企业就工作的一种意向性协议,它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都是可以反悔的,在没有对双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反悔也都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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