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国税局的门面开店,是从他人手里转租的,交了租金,未签订合同,现在国税局要收回房子,我该怎么办?

急急……法律求助

从他人手里转租的门面,首先要经过原房东国税局的同意,如果未经允许,他人擅自转租是无效的。国税局要收回房子,你无法继续租用,只能起诉收取你租金之人,要求解除你们之间的租金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达成口头租赁协议),。但是你要有对方给你的收据,证明收到过你付的租金,否则,起诉比较困难。追问

有微信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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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7
国税局的门面你怎么不找国税局问问再租,首先要找房主看他们能不能转租,再早转租人订合同,现在你没经过国税局同意就转了,国税局有权利收回房子。你还是去找转租人去看看怎么办。
第2个回答  2019-04-17
你没有签订合同而且是在他人手里转租的,你只能向当初出租给你的这个人进行索赔,国税局收回你的房子,你只能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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