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买房主未按约定时间过户,如何索要违约金?

本人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一万元定金,并约定最晚7月30日过户,可至今房主仍为过户。
购房合同规定如未按约定时间过户,房主按定金双倍赔偿违约金。
请问我现在如何问房主索要违约金?

当一方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

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办理过户系卖方履行房屋交易义务的内容之一,因卖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约过户,至双方合同解除之日止卖方的该违约行为一直持续,应按约定支付自约定过户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的逾期过户违约金。同时,合同中对解除合同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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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6

    二手房购买房主未按约定时间过户,属于合同违约,是可以索要违约金的。

    合同违约索要违约金方式有: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参考资料:住建部规定)

第2个回答  2017-03-11

对于二手房购买房主未按约定时间过户,索要违约金的规定如下: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第3个回答  2012-08-05
如果你是通过中介卖房的话,直接找中介,中介可以帮忙你去讨要。
更加激烈的手段就是直接拿购房合同去打官司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8-08
房东不能按期过户,肯定事由原因的,在买卖二手房的流程上这个过户当天,买方是要付首付款给卖方的,可以和房东协商一下,到底是什么问题,这个都是小问题,可以解决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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