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免于起诉

我想了解一些关于免于起诉的问题: 我在十九岁时, 曾经鲁莽冲动犯下抢夺罪, 在被刑事拘留一个月以及逮捕一个半月以后, 检察机关给予我免于起诉决定, 我想知道象我这样算不算有前科? 现在改过自新的我有资格从事政府部门工作或者作人民警察吗?谢谢各位法律好手给我解答!
到底你们谁说得对啊??

第1个回答  2007-11-29
既然做了免于起诉的决定,

当然不算有前科喽.~

检察院作出这个决定,

就说明你无罪或可以免除处罚的.

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所以.

你可以放心

这不属于前科的.

档案上一般也不会有记载.

不会影响你以后的就业.

如果你想从事政府部门工作或作人民警察的话,

那就努力吧.

嘻嘻..
第2个回答  2007-12-06
免予起诉也算是有犯罪纪录的,不能报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如果非常想,建议换个别人的身份报考

我是律师 听我的没错 早作其他打算,以免误事
第3个回答  2007-11-29
免于起诉:是指你已经触犯刑法,是犯罪行为,但不起诉你。

不予起诉:是指你的行为还没有触犯刑法,不认为是犯罪。
第4个回答  2007-11-29
警察和公务员你基本上没什么希望了
不过也不一定,能当上的都是有关系的人,既然有关系还能搞不定那么点事么
第5个回答  2007-12-06
当然有案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