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8残保金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6

上海残疾人保障金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1、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缴纳残保金基数:以单位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准,以应缴比例(1.6%)与单位安置残疾职工比例之差作为实际征收比例,计算单位实际应缴纳的金额

上海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8045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那么,应缴纳的参加人保障金=200*1.6%*78045=249744元。如果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公司有1个残疾人,那么,应缴纳的参加人保障金=(200*1.6%-1)*78045=171699元。

也就是说,当你招用有残疾人时,你公司的残疾人保障金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抵扣的。

上海残疾人保障金未缴纳处罚规定

1、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规定: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

2、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爱员工在此提醒大家,残保金是不能不交的,如果不缴纳残保金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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