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这个要视您整理文章发表的目的而定。
1.如果您只是为了学习,欣赏等非商业目的(简单来说是不赚钱)希望能够将这些文章发表,那么根据
《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四节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您不会有任何版权方面的问题,可以放心将这些文章汇编发表。
2.如果您想通过发表这些文章而获取商业利益(赚钱)
那么,您就使用了他人作品的汇编权,必须获得原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否则即为侵权。
如果您一定要将这些文章发表并赚钱的话,
鉴于,很多文章的作者无法联系,您需要在您所在当地的报纸上发表声明。
声明内容有:
a。您将汇编出版一本文摘类的图书并以此谋利
b。列出您收集的文章的名字及作者名字(如果作者名字不可考则记为佚名)
c。要求上述作者看到声明后跟您联系,并表示您会为使用了他们的文章支付报酬。
这样就可以解决版权许可方面的问题了。
不知道我所解释的,让您心中的疑问得到解决了么?
名词解释:汇编权
汇编权是著作权的一种,根据《著作权法》其定义为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2-10
把自己收集整理的文章进行汇编而成的作品,是汇编作品。这个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就是你享有,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其实在你汇编的时候,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你汇编他人收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征得他人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既然你是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你发表你的汇编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发表权。
但是既然你已经说了文章的作者无法联系了,如果害怕后续可能的损害赔偿就不发表算了。如果可惜了自己的心血要发表的话,最好注明出处,还要加上你的联系方式、“如果侵犯了..,请..."之类的语句,好让作者要你停止侵权时可以及时停止,最坏情况下打官司也不会太亏。
第3个回答 2009-02-10
文章的作者对自己的文章有著作权,你对整部书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