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稿件被杂志社或者报社录用、刊登,那我以后是否结集出版(出书)的权利,版权算谁的?

如果我的文章先发表于个人博客或者QQ空间,再投给报社算不算一稿多投?
被杂志社或者报社录用、刊登以后,文章的所有权、版权归谁所有?
我是否有再结集出版(出书)的权利,出书的时候出版社向谁支付版税?
回617661393:
如果说我的文章已经投过一次稿,杂志社、报社刊登以后但是并没有算获得我文章的版权的话,并且只能出版一次,那为什么我不可以在许可另一家杂志或者报社出版并且要求支付稿酬??(所谓的一稿多投)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就是现在萌芽上连载的,如果他跟《萌芽》没有特别的协议,那郭敬明最后将其出书,该书的出版社是向郭敬明支付稿酬(版税)还是向《萌芽》杂志社?

亲爱的,QQ空间和BLOG发布的文章不算发表,因此版权都是你自己的,这个就像写在自己的日记本里一样的道理.
报刊杂志与图书在版权上是互不干涉的,你完全可以在杂志上发表之后再出书.事实上许多作者的长篇都是这么出版的.
版税是给作者的,毫无疑问.要不小郭怎么那么有钱的.
一稿多投是令人不齿的,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办法,就是转载,新投的报刊要注名转自哪家报刊.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跟报刊的行为只能叫做发表,而不可以称为出版.
另外,有的杂志在版权页上会有特别声明,这个最好要看一下,有些会各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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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08
1:个人博客和QQ空间刊登后不算一稿多投
2:除非有特殊说明,否则所有权、版权仍是你的,就连那家出版社也只能出版一次。
3:你有结集出版的权利,出版社出税肯定是给税务部门了。不过出版社应该给你一定的报酬。
第2个回答  2007-09-10
恩!
作者享有著作权!你若想出版成书的话,肯定是你拥有“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合理使用的权限在作者”。出版社肯定是得向作者支付报酬,这是新的《著作权》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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