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信用卡委托第三方用恶劣手段进行不合理催收款项。我们应该怎么维权?

如题所述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多次(三次以上)发送侮辱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受害人可以报案,要求警方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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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3
一般预期30天以后才银行才会教给委托方,这期间你跟银行好好商量,说明情况,自己有困难,提供材料,银行都会给予减免,然后你在申请一下分期每个月还一点哪有那些事,行为很恶劣银行才会折价委托给第三方,就算是第三方也是你行为很恶劣才会采取措施,也只不过是打你亲属电话了解你的情况
第2个回答  2015-08-13
欠钱本来就是会催款。无论他们以怎么样的方式,你如果再不还。她们会起诉你,还有不停电话你家人。。。。追问

如果你不是恶意或者是你的家庭或者亲人又或者生意失败。欠下不小的债务。有人用不合法的手段催收你。你还会这样说吗?

第3个回答  2018-06-06
很多人的评论都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错。十有八九这些人都是第三方催收公司的人。不是走投无路谁会欠信用卡几千元不还,每天被催着!那种滋味你知道吗?还有很多网站的律师,咨询关于银行委托第三方公司暴力催收,TM律师只会说:“什么什么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立案追诉,构成犯罪之类的”,就不能真正帮到困难的人。我在此说两句,一、只有银行的催收部门实施的电话催收及催收函催收这两方式是唯一合法的,其他第三方机构或公司的催收行为统统属于违法,你可以一概拒绝其任何要求,可以拒绝接听任何非银行的电话。特别是有一些专业的催收机构或讨债公司打电话给你说受某银行委托催收更是非法。因为催收业务属于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是禁止外包给第三方的。法律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44号):
(一)各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借款客户资料的收集,但各机构需对借款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管理责任。
(二)各机构需独立完成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工作,不得将客户风险评估、贷前初步审核、贷款档案建档和保管、贷款本息代收代付、不良资产催收等职责委托外包给合作平台完成。
二、在你与银行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博弈的过程中,银行违规之处很多。《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68条规定,银行只能对持卡人本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方式催收;不得对催收人员以回款金额提成的方式来催收。

三、积极收集证据,包括与第三方催收人员的聊天,发送的邮件,电话录音,威胁恐吓录音等,去银监委投诉。
四、欠银行的钱我们是要还的,银行违法委托第三方暴力催收,泄露公民个人隐私怎么算?一码归一码,掌握了证据,举报投诉银行,会给你处理结果的。然后再给银行还依法还清欠款。提醒以下,现在不再是利滚利收滞纳金了,改为一次性收取违约金按5%算。
第4个回答  2015-08-13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欠钱谁找你要追问

如果你不是恶意或者是你的家庭或者亲人又或者生意失败。欠下不小的债务。有人用不合法的手段催收你。你还会这样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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