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民法和刑法中规定的公民行为能力的年龄不同

如题所述

一、《刑法》中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二、《民法》中的完全行为能力为18周岁。
1、《民法》: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
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
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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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6
一.刑法针对的是刑事责任能力,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二.民法针对的是民事责任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18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为10周岁,无行为能力为不满10周岁;
三.以上两者的侧重点不同,针对的对象也不同,所以两者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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