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付福利费

1、按税法规定从08年开始不再计提福利费,但我公司08年计提了福利费,应该是把08年计提的福利费冲回。还是只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调增就行了?如果冲回分录怎样做?
2、在正常情况下08年以前计提的应付福利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列入纳税调整增加栏吗?
3、在正常情况下08年发生的福利费分录怎样做?

应付福利费包括职工医药费、医务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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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7
1.把08年计提的福利费冲回;
2.不调整,可以继续使用;
3.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1-07
1、到年末没有用完的福利费,应该冲回,没有必要继续挂帐。因为挂账也不能税前扣除,而新的一年可以继续提。冲回时最好使用红字: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XX元
贷:应付福利费 -XX元

2、08年以前计提的应付福利费已经在07年纳税时扣除了,所以你仍然可以挂帐继续使用。在08年时不必列入纳税调增栏。对于实行新准则的企业,应付福利费是不应该有余额的。如果你们也是要执行新准则,最好把这部分以前年度的应付福利费余额转到其它应付款里去。这样,只是简单看报表的话就不会发现什么问题。

3、福利费计提: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使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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