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此请教专家 关于国税征收

小弟系一普宁人(普宁市是在揭阳市管辖下的一县级市),在本地经营服装批发。

每到年关岁末,在普宁国税总要普宁(流沙地区)全体商户补税,补税额度从几千到几百万不等。
请问种情况正常吗?

在年初,税务机关登记时,基本上他们都采取定额税率。为什么到年末了,有得集体补税呢?

像小弟的小店,今年定税时,是地税300,国税400。
前几天,国税部门来了,发了一张《企业自查表》,开口就要我补税5000.
我的天啊,今年金融海啸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外贸基本都没做。
那天晚上,我回家算了一下,我今年还亏了。我就在《自查表》上写了自查无误。
第二天,国税部门的人又来了,我把《自查表》给他们。他们就要挟我,要没收我的账本。
(本小店的生意,利润微薄,今年营业额100多万,利润3万不到,除去开销【不包括个人开销】是负数。)
我没给他,他们这几天,天天都来,天天都要挟要账本。
昨天,他们开口要2000,就给了他们。
据了解,流沙地区,基本上每个商铺都要补税,
这样的情况正常吗?我们能怎么办啊?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你市国税的这种做法及不正常,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既然是定税,只要你实际开具发票的数额没有超过核定数额,就不应再补税。

二、 对你核定的是定税,没有正当理由让你补交税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四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除依照本法规定撤销其擅自作出的决定外,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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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1
税法规定,商业国税征收是增值税4%(2009年改为3%),小商店是按营业额来征收,你说今年营业额100多万,那么应缴增值税(国税部份)要4多万,地税3万多元,这是按照死规定应缴的税收。但是全国有个普遍现象,对于小规模的个体户无法做到按实际营业额征收税款,因为各地税务局无法撑握和控制个体户的营业额(个体户基本没有自觉按税法规定申报实际营业额),所以国家出台了,个体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管理办法,规定每月给一个定额,再每年叫个体户自觉申报一次全年实际营业额减每月累计已报税的营业额的差额补税。因此,你那里的国税做法跟其它地方的做法也一样,依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正常。又因为你不可能按实际营业额申报,国税也无法知道,所以核一个数字叫缴纳。另外,注意一点,以后如果国地税局查出你的真实营业额,还会叫你补缴税款,并要罚款。
税收知识:商品价格=商品成本+利润+增值税。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你进商品,缴增值税给供货商或工厂,你卖出去,向消费者收取增值税(大多数国家都是这样的税收制度),收取地增值税缴纳给国家。
第2个回答  2009-01-01
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你的账务如果能经得起稽查,则可放心大胆去揭阳市国税局征管科投诉,并向普宁市政府信访办反映,同时向普宁市法院提起诉讼!
2.账务如果经不起稽查,你就折财免灾吧!
第3个回答  2009-01-08
你年营业额100万,一年才交8400元税收,定税时明显订低了。互相理解吧,否则以后甭想定税,要多交几倍呢!
第4个回答  2009-01-01
一年营业额100多万,国税才交多少啊?400*12=4800,加上补的2000,才6800元的税,不高啊,应该是缴纳的税收以后才是自己的,你的税负连1%不到,让你补税是必要的.

平时让你们缴纳定税应该是很照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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