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正常营业但是没有和任何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只是口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现工作快三个月,在工作期间无任何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今天突然接到通知说要第二天辞退我。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公司是否要补偿我一个月的公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则必须支付一个月工资。
另,要是不是因违反劳动规制制度而辞退的你,还需按你在其单位工作的年数,支付相同月数的工资,不超过12个月.

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招录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经济性裁员,需要非常严格的条件和程序。
所以,除非单位能够证明你不符合招录条件,否则是不能辞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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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30
可以去劳动部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2个月的双倍薪资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要辞退你的一个月工资,再加上辞退你补偿的半个月工资,一共应该赔你3.5个月的工资,这还不包括你本身应得的当月月工资。
第2个回答  2008-12-30
没办法用法律依据补得赔偿
1 没签定劳工合同 在试用期间
2 辞退的原因有很多种 即使你没做错什么 老板可以推脱的缘由很多
3 即使上法庭也很难打赢官司

可以上报劳动局调节 但要取得足够证据
如果觉得老板确实黑心
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媒体暴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2-31
试用期是没有可以补一个月工资给你的,只不过是你可以向它要求付三个月的社保费用,从劳动法了解到用人单位要给上班的员工上保险,就是你上班的第一天起就要上保险,拿上你在单位工作的有关证明到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诉吧.
第4个回答  2008-12-31
找劳动局,国家规定最多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个月之内必需要写劳动合同。公司要陪的好像不值一个月的工资,好像是三个月还多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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