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问题

企业所得税中 如果前一年亏损 后5年可以弥补 那后一年的 季度利润 是先按季度利润算所得税 然后年末总利润弥补前一年 还是直接 拿 季度利润 弥补前一年的亏损后再 算所得税?
比如:2007年度累计亏损2万元,今年1-3月份利润总额5万元,在第一季度我已经计提所得税7500元并预缴;4-6月份实现利润总额3万元,那么第二季度所得税应该怎样计算?应缴所得税应该是多少?若第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为亏损7万元,也就是说今年1-9月份累计实现利润1万元,那么第三季度是否不应该计算所得税?

解:1季度应申报预交所得税(50000-20000)*25%=7500元
2季度应申报预交所得税(50000+300000-20000)*25%-7500=7500元,
3季度应申报其所得额50000+30000-70000-20000=-10000,亏损,应申报所得税为0,申报表上要应交企业所得税一栏填:0;已交企业所得税一栏填:15000;应补(退)企业所得税一栏填:-15000元,
4季度申报同样要进行申报;
年终要进行汇算清缴,要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自行汇算清缴,看是否要补(退)税,如果要退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如果要补你就在次年5月31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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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2
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税是实行按月或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
1、查账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利润*25%-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纳所得税 。
2、核定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月(季度)销售收入*应税所得率*25%
第2个回答  2009-01-02
所得税季度申报的利润数要填弥补亏损后的利润数。
第3个回答  2021-01-16

所得税核算中,企业亏损弥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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