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上班已经六年,一直是劳务派遣,合适吗?是否可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您好,当然不合适,你可以要求,保留好持续工作时间的证据。
现今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时间没做具体规定,从而劳务派遣时间长短均可由用人单位按需要确定;但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出台,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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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8
你应该知道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你不是用工单位的人 ,你是劳务公司的人,如果用工单位很肯定你,可以吧你招去,那你就要从劳务公司离职而进入用工单位。这等于是你新找了一份工作。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3-03-18
现在法规中还没有规定劳务派遣是没有转正条件,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好像有两年后要转为正式工的条款,如果真的严格执行,劳务派遣这个行业离消亡就不远了。
第2个回答  2013-03-18
实际情况是不大可能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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