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语出《大学》,可以解释成分析研究事物的原理以掌握事物的本质规律。朱熹“格物”思想中的“物”,是指事物,“物,犹事也”,指天下万事万物。朱熹“致知”思想中的“知”,是知识的意思,“ 知,犹识也”,是指包括知识的知和道德的识两部分。朱熹的格物致知的途径包括直接地“接物”穷理,亦即身体力行去研究事物的规律,或间接地从书本上读书穷理,获取前人的经验和知识。
王阳明思想的“格物”之物指心之物,所谓“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在王学的体系里,一切物质化的东西都内化于心了,格物便是格心,是去恶归善,去人欲存天理。王阳明认为“知”就是“良知”,即人的良心。在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里,格物即是致良知,两者完全是一回事。知行合一,是王学思想的基石。
在我看来,“格竹”行动的失败,在于王阳明把探察外界客观事物的规律误认为探讨自己内心的道德了。我显然更倾向于接纳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对于客观规律的获取,需要积极的详尽的观察与研究,而不仅仅是作理论上的内心的思考。但俺也承认,我更喜爱王阳明的学说,因为在王学中你能发现具有现代意义的独立的个体性的“自我”。王阳明建立王学,乃是有感于当时理学已经进入末流,乡愿之辈横行,将那个社会闹得没有天理可言。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如何在这样一个无天理的社会中,找到个体的安身立命之所呢?王阳明的答案是“致良知”:我们只有求之于自己的良心;每个人都有良知,只要你能确保你的行为选择是具有道德意义的,你又能按你的选择去实施你的行为,你就可成为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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