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推究;物:是对金钱财富的物欲;致:求得。探究事物原理,而从中获得智慧(或从中感悟到某种心得)。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
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格物致知是一个表因果关系的词组,格物是因,致知是果。格物的意思就是割除物欲,致知意思就是通达明了宇宙万法的终极真相。格物致知的意思就是,物欲割除的越彻底越干净,就越容易获得通达宇宙万法的真是智慧,就越容易明了宇宙万法的终极真相。
《礼记·大学》原文里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终、始即是因、果),“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物格而后知至”(事物被区格辨别而智慧才能获得),“……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由此可见,“格”是指分析明辨。 因此,“格物致知”是指辨明事物的轻重、先后、因果、善恶等诸方面,以指导自己的言行思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格物致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