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了,还没有续签。需要提前提出辞职吗?可不可以自动离职?

如题所述

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了,还没有续签——可以自由离开公司,公司对你没有任何束缚。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提前跟企业说明,也可以不提前说明。员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时,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继续上班。当然,由于还需要企业发放工资,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等后续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公司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员工在该单位工作几年,公司就应支付该员工几个月的工资。如工作5年,按照N+1来赔偿,公司就应该支付给员工5个月的工资。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公司也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给员工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这就是所谓的2N。

所以综上所述,如果是用人单位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N,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为N+1;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公司给员工的赔偿金标准则为2N。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我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了,还没有续签——可以自由离开公司,公司对你没有任何束缚。
如果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但不续签并且让你还工作了一段时间,那么公司就有悖劳动法,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其实这个主要还在你自己,如果你想立即离开拿了工资走人,就别要双倍工资了!具体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如果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44、46、47、50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后,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即不续签,又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则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17
如果到期后,你就可以走人了,不过最好是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到期后第2个月开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
第3个回答  2013-03-14
合同到期后,你可以提出吧续签合同,属于自然合同解除。
第4个回答  2013-03-14
需要提出辞职,虽然合同到期,但是你和单位还是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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