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大队复查意见书上签字

事情是这样的```````求大家帮忙分析下啊
我是在肯德基上班,就是一个组长(一个在肯德基工作的岗位),也就是一个合同工了

今天单位查消防了, 然后去了消防大队,反正是最后连哄骗带然后在消防大队复查意见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还按了手印

后来越想越后悔, 这样对自己有什么后果吗,不不是餐厅经理, 也不是什么法人代表, 但将来会不会处罚或者罚款上有我什么事情啊,真的是剧怕!!!!!!!!!!!!如果我直接辞职,会不会就没有我的干系了,

跪求大家给个答案啊!!!!!!!!
主要是 责任书上有个什么消防检查证开业前没办理什么的``````是要罚个1 到10 万之间`

目前担心是不是我签字以后他们就可以直接罚款了!!!
我签字对KFC有什么影响吗?? 是不是罚的话只回找法人? 而 我这个合同工不会负任何的法律和罚款责任呢??

我在消防队工作过,对你的担心的问题给你分析一下。
从问题看,你单位的复查意见书上的内容应该是:场所开业前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处罚。之所以要你签字是为了完成法定程序,法律文书必须送到被检查单位的手中,以该单位人员签收为证。罚款的对象在后继开出的《行政处罚意见书》可以看到,对法人处罚一般为三停(停业、停止施工等)和罚款1W—10W,对个人处罚50—5000。这里的个人是直接责任人,未必是签收的人。
这里可以看出,你在单位中属于主管人员,此事中起的作用是签收了《复查意见书》。后继的行政处罚意见书中没有你的名字表明你不必接受处罚。这事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接着就是等待消防部门开出《行政处罚意见书》,然后帮你的店长或者经理去处理与消防部门交涉和缴纳罚款的事情了。
中国有句话说的好,有多大的权力,担多大的责任。你一个小主管,不会把你拖去杀的,事情交给店长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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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8
呵呵,核心问题是这样的。

1、签字的是什么法律文书?根据你说的情况来分析,你应该是在消防大队来你单位复查时签字,那应该是签在消防监督检查纪录上吧。这个签字表明,消防大队来你单位复查过。如果是复查不合格,那么下步消防大队会出具《复查意见书》,同时会立案处罚。

2、复查意见书由谁签字?消防大队在制作好复查意见书后,正常情况下,要送达你单位,由单位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者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签字,如果这些人都不在,也可以委托本单位一名工作人员签字。

3、复查意见书签字后有什么后果?签字确认后,该复查意见书即视为送到。其实,从法律上讲,即使你不签字,消防大队也可采用其他方式送达,比如邮寄,比如直接留在你单位,注明你单位无人签字(找一个见证人作证就可以了)……

4、签字会不会有责任?实事求是地讲,你签字不会有什么后果的,顶多老板怪你多事。因为即使你不签字,该处罚你们单位,仍然是要进行处罚的。

5、下步动向是什么?如果消防大队已经立案,下步就是开展调查,对你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获取证据,之后是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之后,正式下发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所以,并不是签字后就要直接被处罚了。

遵守消防法规进行依法经营才是正道。你个人不用担心,这和你没有太大的关系,也不会对你个人进行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5-21
没关系的!

出了问题最终是找肯德基、你又不用负法律责任!

用不着紧张,这是程序。

1、对于商场的检查是可以的,消防大队(注意不应该是消防队)工作人员两人以上检查,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建筑消防、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之后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被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

2、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在检查之后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制作《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检查之日起4 个工作日内送达。

3、单位对要求限期改正的问题不予改正,或到期未完成整改,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整改期限届满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

4、复查不合格时,公安消防部门立案调查,对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询问材料,必要时可传唤人员,或者强制传唤。调查完成之后,经会议研究,依法形成处罚决定(罚款,拘留,停产停业等)意见。

5、公安消防部门实施处罚之前,要向单位进行告知,并由单位分管人员在告知通知书上签字。处罚金额较大的,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提出听证,则消防部门应该组织听证会。

6、之后是送达处罚决定书,消防行政处罚正式生效。单位若对行政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规定的期限之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并不停止执行。

7、单位超期未执行消防行政处罚,则消防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有的省规定消防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3个回答  2008-05-21
用不着紧张,这是程序。

1、对于商场的检查是可以的,消防大队(注意不应该是消防队)工作人员两人以上检查,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建筑消防、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之后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被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

2、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在检查之后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制作《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检查之日起4 个工作日内送达。

3、单位对要求限期改正的问题不予改正,或到期未完成整改,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整改期限届满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

4、复查不合格时,公安消防部门立案调查,对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询问材料,必要时可传唤人员,或者强制传唤。调查完成之后,经会议研究,依法形成处罚决定(罚款,拘留,停产停业等)意见。

5、公安消防部门实施处罚之前,要向单位进行告知,并由单位分管人员在告知通知书上签字。处罚金额较大的,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提出听证,则消防部门应该组织听证会。

6、之后是送达处罚决定书,消防行政处罚正式生效。单位若对行政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规定的期限之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并不停止执行。

7、单位超期未执行消防行政处罚,则消防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有的省规定消防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4个回答  2008-05-21
没关系的!

出了问题最终是找肯德基、你又不用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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