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防工作提建议或意见有哪些?

如题所述

建议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加到单位指导消防逃生自救实地演练的机会。

主要问题:

(一)职责不够明确。"两查两保"大整治活动中,我市各地先后都出台了针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有关部门及乡镇的职责分工作出规定。但在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乡镇并未真正形成合作。

职责分工不明,有的执法主体不够明确,措施不够有力。如已整改的出租房整改复查意见书各部门都不愿意签字;对需要整改的出租房仅依靠停水、停电的措施,甚至不敢停电,担心蜡烛灯带来安全隐患

(二)基层基础薄弱。居住出租房流动性大,租赁隐蔽性强,当事人接受管理存在被动性,往往采取避而不见、不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关证件的方式,想方设法回避管理,信息采集困难重重。出租房信息管理滞后。

乡镇有台帐、公安有火灾隐患直报平台、房管有数据库,乡镇、公安、房管各自为政,掌握的数据不尽相同,形成信息孤岛,信息不能共享。乡镇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尤其是整改的复查程序不到位,大多数乡镇都没有公安派出所参与复查。

(三)违章建筑普遍。许多居住出租房是六、七十年代前的砖木结构建筑,电线老化,耐火等级低。有的居住出租房虽为混合结构建筑,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消防规划,缺乏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也不符合标准。

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因收入微薄,只能租赁廉价的简易房,从而导致各地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居住出租房遍地开花,违章搭建出租增多,造成严重的火灾隐患,工作总结《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四)安全意识淡薄。居住出租房的租赁合同绝大多数没有涉及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房主只顾赚钱,只要能把房屋租出去,并不管住的是什么人,住多少人,群租现象普遍。租赁双方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处置火灾事故的应变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因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引起群死群伤事件。

(五)火灾事故高发。2007年瑞安市共发生的1156起火灾事故,其中约有70%与出租房有关;瓯海区共发生的800多起火灾事故,其中出租房占有相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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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5
理论是实际情况之下,有了实际操作,比理论要强很多,实际上现有居民住宅还在进行建设中,但是有的市级城市的房屋建筑,以超出消防设备的标准,打个比方说:如果建筑楼层26层,市级消防车的塔吊只能用于20层的高度,我们怎么办呢?我认为安全是在第一位的,我们不能拿生命开玩笑,所以建筑楼层的要求要取决于当地的防火设备能达到的救援标准来统一限制建筑楼层的高度和层数,还有现在居民住宅在建设中必须要在每家每户的有消防设备,每个楼层也要有消防设备,要不定期的更新和给每户居民上消防课程,对于不达标的居民住宅,不给发放居民房产证件,住宅和社区的保安,要有消防安全和营救的培训,达不到要求的不允许人员上岗(包括每一位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因为他们是第一时间能接触到实际情况的,还有很多事情就不一一解释,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一点是我们暂时能够做到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02
突然脑洞大开,就是有几起案件,消防员在高楼灭火时被气浪推出楼外坠落,如果专门为消防员研发像降落伞一样带有自动感应或手动装置的防火服,这样会不会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呢?希望这个建议对消防员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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