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方电动车载人闯红灯被我车撞,现交警判我三分责,对方七分责,我仅保了交强险,问我如何赔偿?

对方一人受伤,医药费花了5000多,电动车修理估计要400多,我自己车修理估计要花100多,请问法理上我如何赔偿?是不是人保公司的赔给我的全部要给对方?

是这样计算的。按损失的费用(人伤费用、双方车辆损失费用)总和比方说总费用1万你负责3000元。按你说的人伤治疗费用是5000多那么你的交强险公司负责人伤费用的30%这还要看对方都用了什么药。因为保险公司人伤用药标准是按着当地医保用药来报销的。超出部分就要你自己承担。这就要看对方的用药是哪类药了。车辆损失是500元你的保险公司承担150元剩余部分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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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4
保险公司应该要赔总费用中含两部分,一部分是你修车的,一部分按责任比例是给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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