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日前发生交通事故,我在快速道绿灯过路口,对方电瓶车闯红灯抢我车头,我车过中线,对方撞上我左前灯位置,结果对方由于惯性撞到我车上造成骨折,后需手术安装钢板。现在责任认定对方闯红灯,负主要责任,我驾车疏于观察,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现在根据责任判定理赔30%。问题是现在对方医药费大概9万,其中钢板为自费项,费用大约2万,我现在车子修理费在4S点定损大约1万3,如果根据保险公司现在30%赔付,双方损失都很大,并且对方还要赔付我修车的70%费用,现在对方极有可能就赔付问题走司法途径。请问在这个情况下,怎么处理比较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