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是的,你在继续做好交给你的事情同时还要做好交接工作。因为,你想辞职,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信〔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上签名〕,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如果他还继续叫我做新的东西呢?我应该做吗?
在30天里,你有义务,否则就向用人单位请假。。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