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希望有关了解法律的专业人士帮忙解答,很急!!

我母亲年初去了一家经营包子的个体户工作。老板很不讲清理,常常给母亲安排超过负荷的工作,早上从4点工作到下午5点钟,母亲年纪也不小了,身体吃不消。母亲昨天准备辞职,结果因为工作地点离家太近被老板找其他员工人找上门来,强行带去工作。并在母亲不在场的地点愤怒的扬言要以后整母亲多劳作,并说如果母亲不干就花钱雇人找上门来给我们一家教训。临今天工作结束,又手写了一式两份的工作合同,母亲不懂这些东西就被老板唬着签上了。合同最后有母亲的签名和红指印,没有写身份证号等。这样母亲怎么办??!!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你的母亲被欺骗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里没有按《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二项规定,写上你母亲的身份证号码。
【3】这是份无效的劳动合同,你的母亲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劳动合同无效。
【4】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你的母亲每天工作13个小时,超出国家规定5个小时,老板必须支付加班费的。
【5】你的母亲可以拿着证据,索要加班费。
【6】你的母亲被老板强行带走去给老板工作,并且要给你家所谓的教训。
【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8】你的母亲被老板强行带走,去工作,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你的母亲可以报警,可以立即离开工作单位,
【9】你的母亲必须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维护家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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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3
强迫劳动罪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你母亲可以当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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