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7月22日至8月2日申请病假,病休期间,一直在家带病坚持工作(我是文员,在家用电脑即可办公,我只是没在办公室坐班,却没耽误工作)。销假后,公司却不肯支付我病假期间工资,说法是按公司规定,病假扣薪按事假计算。请问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吗?如果违反,我可以依据哪条法律要求公司支付病假期间工资?下附公司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