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如题所述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实际已构成建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再另外缴纳税收。

一般由挂靠单位承揽的工程,按照工程总额的2%左右收取管理费,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分包给挂靠单位的,管理费按5%左右收取,另外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不同收取管理费上下约有1%的浮动。

因此应以建筑公司为纳税人,对挂靠业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计征营业税,管理费不宜重复计税,如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收入不全额入账,不开具发票,则对收取的管理费按服务业税目征税。

扩展资料:

营业税缴纳注意事项:

1、营业税及附加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填写纳税申报表、按期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税款,仿真税务局接收并审核纳税申报资料,处理纳税申报结果,并完成相关涉税资料的归档工作。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营业税。

3、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单位管理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企业管理费用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企业管理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1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实际已构成建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再另外缴纳税收。

一般由挂靠单位承揽的工程,按照工程总额的2%左右收取管理费,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分包给挂靠单位的,管理费按5%左右收取,另外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不同收取管理费上下约有1%的浮动。

因此应以建筑公司为纳税人,对挂靠业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计征营业税,管理费不宜重复计税,如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收入不全额入账,不开具发票,则对收取的管理费按服务业税目征税。

扩展资料:

营业税缴纳注意事项:

1、营业税及附加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填写纳税申报表、按期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税款,仿真税务局接收并审核纳税申报资料,处理纳税申报结果,并完成相关涉税资料的归档工作。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营业税。

3、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单位管理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企业管理费用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企业管理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实际已构成建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再另外缴纳税收。因此应以建筑公司为纳税人,对挂靠业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计征营业税,管理费不宜重复计税;如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收入不全额入账,不开具发票,则对收取的管理费按"服务业"税目征税。因此对建安企业(被挂靠方)向施工队(挂靠方)收取管理费,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建筑企业收取下属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费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作为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专家回答: 一、如果项目部、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1、营业税问题:对于收取的这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那要看这管理费的具体内容,如果是因为下属分公司、项目部借用经营资质的挂靠管理费,那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如果是因为总部没有经营,经税务机关批准收取下属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管理费作为总部的经营资金,那可以不缴纳营业税。因为如果下属借用资质,肯定是总部收取收入,再一定的比例后,剩下的部分才转给下属,这属于营业税的转包行为2、企业所得税问题:如果总公司收取这管理费经税务机关批准,那总部要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项目部和分公司上交这管理费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总部收取这管理费未经税务机关批准,那总部要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项目部和分公司上交这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二、如果项目部、分公司不独立核算的1、营业税方面:这和独立核算的是一样2、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总部做了收入,分公司和项目部可以做费用支出,如果总部不做收入,分公司和项目补不可以做费用支出,不过这不需要税务机关来审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