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劳务”与“应税服务”的区别

增值税“应税劳务”与“应税服务”的区别是什么?能分别举个例子吗?

一、劳务服务不同:

应税劳务,就是其收入依法应该纳税的劳务,个人或团体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其收入应该依法纳税,就是提供应税劳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二、货物纳税不同:

应税劳务主要面向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范围征收。以交通运输业为例,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本税目的征税范围。

三、运输方式不同:

应税货物及劳务,是指生产销售货物纳税人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比如说,销售设备并提供运输。

而在家庭内部或其他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场合,个人或集体向他人提供的劳务就不是应税劳务。相对于非应税劳务而言的。主要存在于两种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税服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11
【合规的劳务发票+ ﹤√信﹥ duk283】验不过分文不取哦!!!
纳税人和纳税环节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2.纳税环节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主要确定在产制环节或进口环节。也就是说,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征税之后,除个别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批发环节外,再继续转销该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但无论在哪个环节征税都实行单一环节征收。消费税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在出厂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如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委托方为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人,但税款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营改增”之前,对于应征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称应税劳务。
  “营改增”后,对于应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称应税服务。
  其实都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只是在不同法规中采用了不同称呼,没有本质区别。
第3个回答  2019-08-19
一、应税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注意一点,以上的加工修理修配都是针对货物的!
例如,修理手表。
二、应税服务,是指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七项。详见税法教材。
例如,整修楼房。
第4个回答  2019-11-23
鉴别真伪的责任全都推给了财务人员,这个责任确实太大了!有企业财务人员表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