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应税劳务”与“应税服务”的范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2
  答:一、《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范围和概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2
“营改增”之前,对于应征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称应税劳务。“营改增”后,对于应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称应税服务。其实都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只是在不同法规中采用了不同称呼,没有本质区别
《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范围和概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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