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要普查那些方面,要对那里方面进行回答

如题所述

今日零时,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本次人口普查的所有项目,都是以这一个特定时间点为依据进行登记的,也就是说,人口普查所反映的内容,均是今日零时这一时间点上的情况。   目前,全省公众对人口普查的知晓率达到了87.03%,但市民对人口普查仍然存在一些疑问。记者收集了部分市民对人口普查的疑问,请云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了回答。  云南信息报(下称云信):普查工作中,普查员要进行几次入户?   云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人普办):按普查工作规定,普查员要进行两次入户,第一次是普查前的摸底工作,时间是10月15~31日;第二次是正式普查登记,时间是11月1~10日。  云信:户口是单位集体户的,应在哪里进行登记?  人普办:应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单位所在地还将登记户籍情况。  云信:刚出生的孩子还没有落户,该怎么登记?  人普办:孩子虽没落户,但不影响普查登记,应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宝宝还要登记出生人口情况。  云信:孩子在国外读书,应在哪里进行登记?  人普办:仍然在家中进行登记。  云信:假如11月1~10日全家人刚好外出无人,该怎么进行登记?  人普办:如在规定时间里不能进行普查登记,可让亲戚、朋友、邻居帮助,将联系电话留下,以便在填普查表相关指标时核实。  云信:家里老人去年12月去世了,普查时要不要登记?  人普办:人口普查方案明确规定:在2009年1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一年内的死亡人口,应进行死亡人口登记,填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云信:普查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人普办:普查员在普查中有权就与人口普查项目有关的问题询问普查对象,有权要求普查对象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普查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普查员在执行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普查证件,并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普查对象资料或家庭情况,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云信:不参加人口普查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人普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44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云信:人口普查数据全社会都可以使用吗?  人普办:可以。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结束后,将汇总出大量丰富翔实的人口资料,它将为各级党政领导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依据;为各级人口研究机构研究人口发展变化提供丰富的数据,让全社会了解我国及各地人口发展现状、人口变化趋势。  云信: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是否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人普办:《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33条规定: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链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到来  据新华社电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将在今日零时到来。从今日开始,全国600多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走进4亿多户住户,查清查实全国人口状况。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在哪一天入户登记,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这个时点上的情况。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国人口的总数和人口状况的各种数据。  这次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入户登记阶段从今日持续到10日,普查人员将一家一户地入户调查。11月11日到30日进行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全国抽查万分之一的人数。从12月起进入数据汇总和资料开发利用阶段,2011年4月底公布这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  记者 薛永璧 (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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